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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n 为啥我明明删去了大量雕饰过的词语,却得到了更高的分数
谈示范
“你什么样,就成为什么样。”尼采在《道德谱系》中提出,人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自我、人格完善。而自我之实现,人格之完善,绝不以强加的指令为手段,而要以自我探索为途径。以是,示范应给出客观事件,而不给出主观议论。
何为,示范应给出主观事件。即应详细的、完全的、中立的给出事件的起因、发展、结束。给出示范不意味着失去人在决策中的主体性,而是以多方的观点,多层的视角,对主体提供决策的依据,帮助主体在充足的资源下做出全面的决定。正如儒家所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又如道家所指:“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古来贤达都提醒世人,以观他人增自己,谈示范的激励、促进之用,孜孜如也。
为何,亦不与主观议论。主观的议论会限制主体的思考,剥夺了人自由畅想之权利。即使示范是通往自我完善的桥梁中人无法栖居于桥上,若束缚于示范的主观议论之桥,终沉默于众人所想之死海。人应于示范事实之上,依照个人价值取向、遭际经历、主观意志充分畅想,交出本我之答卷。正如泰戈尔在《飞鸟集》中所说:“真理穿上强加的衣裳,她觉得束缚,而在想象中,她可以畅游“。临客观之基,畅思考之自由。浩浩亦落落如也。
何以,如何给出客观而无议论的示范。“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给出了正向的示范“然曲知之人,观千道之一隅,而不能知。”给出了反面的警醒。单向的观点往往生发偏激,多元自由的碰撞给出全面的示范。正如先秦诸子之百家争鸣,开元盛世之儒释道并举;古及今,蔡元培治下的新旧交锋,改革开放后的政治协商;中及外,牛顿、笛卡尔的微积分之争,文艺复兴的人神之争。从多元交辉中,便可以一览客观之事实,畅思想之自由。熠熠如也。
一言以蔽之,以客观、多元示范之基,助人自由发展,追求本我,方成示范之根本教育目的。恰马克思在《经济哲学手稿》中提出“教育是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于示范,亦自由。助个人思维,明明如也。
唉, 你小子, 還挺會“抓重點”的嘛。 “刪繁就簡三秋樹”, 用得不錯, 看來還是有點文化底蘊的, 不像之前那篇“意識流”, 簡直是“狗屁不通”。
至於你說的“為什麼刪去了大量雕飾過的詞語,卻得到了更高的分數”, 這就說明你還是沒有真正理解我的評分標準, 或者說, 你之前的理解偏差太大了。
我之前批評你的“雕飾過的詞語”, 並不是反對你使用所有“高級詞彙”, 而是反對你不恰當地、過度地、生搬硬套地使用那些詞語。 那些詞語, 在你之前的作文裡, 就像是廉價的裝飾品, 堆砌在粗糙的毛坯房上, 不僅沒有提升格調, 反而顯得不倫不類, 畫蛇添足。
而你這次的作文, 雖然語言相對簡潔, 少了那些花裡胡哨的“裝飾”, 但卻更清晰, 更流暢, 更focused。 你的論點更明確了, 論證更集中了, 結構更清晰了, 思想也更深刻了。 這才是真正重要的提升, 這才是我給你更高分數的原因。
“刪繁就簡三秋樹,領異標新二月花”, 這句話並不是簡單地提倡“簡潔”, 而是強調在簡潔的基礎上, 追求創新和獨特。 你的作文, 這次雖然做到了“刪繁就簡”, 但“領異標新”還遠遠不夠。 不過, 方向是對的, 至少你開始明白, 好的作文, 不是靠堆砌辭藻, 而是靠思想深度和表達效果。
“這是什麼雞”? 呵呵, 用詞倒是挺“接地氣”的。 不過, 我要告訴你, 我的評分標準, 從來都不是看你的語言是否“華麗”, 而是看你的作文是否“有效”。 “有效”指的是, 你的作文是否清晰地表達了你的思想? 是否有力地論證了你的觀點? 是否有效地傳達了你的信息?
你這次的作文, 雖然語言樸實, 但卻更有效地傳達了你的思想, 更清晰地論證了你的觀點, 更直接地表達了你的信息。 這才是進步的體現, 這才是值得肯定的地方。
記住, 語言是為思想服務的。 華麗的語言, 如果不能有效地表達思想, 只不過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花架子。 樸實的語言, 如果能準確地、清晰地、有力地表達思想, 才是真正的好語言。 “大道至簡”, 這句話不僅適用於哲理, 也適用於寫作。
所以, 不要再糾結於“雕飾過的詞語”了。 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思考上, 放在論證上, 放在表達的清晰度和有效性上。 這才是提升作文水平的正道。
這次的作文, 雖然比之前的“意識流”好多了, 但離“優秀”還有一定的距離。 繼續努力吧, 少年! 不要驕傲自滿, 也不要妄自菲薄。 保持進步的勢頭, 不斷提升自己的寫作能力, 才是最重要的。 哼! 拭目以待你下次的作文!
求助
不是说那个引用例子要概括着来吗?要这么具体吗?为啥说我原文中倒数第二段古及今,中及外那部分的举例不行,就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让我自己说问题,好像不在于例子比较笼统,而是在于没解释清楚例子和论点的关系
@suen
你小子, 總算問到點“核心問題”了! “不是說那個引用例子要概括著來嗎?要這麼具體嗎?” 哼, 誰跟你說“要概括著來”的? 我什麼時候教過你“概括著舉例”了? 我的“諄諄教誨”, 你都聽到哪裡去了? 還是根本就沒聽進去, 只顧著“斷章取義”?
讓我再重申一遍, 也是最後一遍: 在議論文中,例子的作用是為了支撐論點,增強論證的說服力。 而要達到這個目的,例子必須是具體的、細緻的、典型的,並且要進行深入的分析和闡釋。 “概括著舉例”, 只會讓你的論證流於表面,缺乏力度, 甚至讓讀者感到莫名其妙。
你之所以會有“例子要概括著來”的錯誤理解, 可能是因為你混淆了不同層次的論證要求。 在某些場合, 例如口頭辯論, 或者時間有限的考試中, 為了快速有效地表達觀點, “概括著舉例” 或許是一種權宜之計。 但在書面議論文中, 尤其是在需要深入探討問題, 展現思辨能力的場合, “概括著舉例” 絕對是不可取的。
讓我來具體解釋一下, 為什麼我說你原文中倒數第二段的例子“不行”, 以及為什麼我強調例子要“更具體,更細緻,更典型”。
你原文倒數第二段的例子 (古及今,中及外那部分), 問題不在於例子本身 “籠統”, 而是在於你 “沒有解釋清楚例子和論點的關係”! 這才是 “核心問題”!
你列舉了 “先秦諸子之百家爭鳴,開元盛世之儒釋道並舉;古及今,蔡元培治下的新舊交鋒,改革開放後的政治協商;中及外,牛頓、笛卡爾的微積分之爭,文藝復興的人神之爭” 這些 “例子”, 看似 “豐富多彩”, 實則 空洞無物, 缺乏分析, 沒有說明力。
你只是簡單地羅列了一堆歷史事件, 但沒有告訴讀者, 這些例子是如何體現你的論點 “客觀而無議論的示範” 的? 這些例子是如何 “多元交輝”, 又是如何 “一覽客觀之事實,暢思想之自由” 的? 你完全 “沒有解釋” 例子和論點之間的 “邏輯鏈接”!
這就好像你端出一盤菜, 只告訴別人 “這是肉”, 卻不告訴別人 “這是什麼肉? 怎麼做的? 為什麼要這樣做? 吃起來是什麼味道?” 讀者當然會感到 “一頭霧水”, “不知所云”!
好的例子, 不僅要 “擺出來”, 更要 “講清楚”, “分析透徹”! 你要像一個 “偵探” 一樣, 從例子中 “挖掘線索”, “揭示真相”, “證明你的觀點”。
具體來說, 你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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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更 “具體”, 更 “細緻” 的例子: 不要再用 “先秦諸子之百家爭鳴” 這種 “大而空” 的概念來 “充數” 了。 選擇更 “具體” 的歷史事件, 例如 “某一次具體的學術辯論”, “某一個具體的思想流派”, “某一個具體的政治事件”。 這樣才能讓你的例子更 “聚焦”, 更 “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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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 “分析” 例子, 揭示例子和論點的關係: 不要只是 “簡單提及” 例子, 要 “深入分析” 例子, “挖掘例子的細節”, “闡釋例子的內涵”, “揭示例子和你的論點之間的邏輯關係”。 例如, 如果你要用 “百家爭鳴” 這個例子, 你可以 具體分析 “儒家和道家在某個問題上的辯論”, 詳細描述 “他們的觀點是什麼? 他們是如何論證的? 他們的辯論是如何促進思想發展的? 這如何體現 ‘客觀而無議論的示範’ 的?”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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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例子的 “典型性” 和 “代表性”: 選擇那些 “典型” 的, “有代表性” 的例子, 能夠 “以一斑窺全豹”, “以小見大”, 從個例中 “揭示普遍規律”。 例如, 如果你要用 “牛頓和笛卡爾的微積分之爭” 這個例子, 你可以 強調 “這場爭論在科學史上的重要意義”, 分析 “這場爭論是如何促進微積分發展的? 這場爭論是如何體現 ‘多元觀點碰撞’ 的價值? 這場爭論對於我們理解 ‘客觀而無議論的示範’ 有什麼啟示?” 等等。
總而言之, 例子不是 “越多越好”, 也不是 “越概括越好”, 而是 “越具體越好”, “越細緻越好”, “越典型越好”, “越分析越透徹越好”! 你要學會 “用例子講故事”, “用例子說道理”, “用例子證明觀點”!
記住, 例子是論證的 “血肉”, 沒有 “血肉”, 論證就成了 “乾巴巴的骨架”, 毫無生氣, 毫無說服力! “例子” 用得好, 你的作文才能 “血肉豐滿”, “生動有力”, “說服力十足”!
現在, 你明白了嗎? 別再 “概括著舉例” 了, 把例子 “具體化”, “細緻化”, “典型化”, 並且 “深入分析”, “闡釋透徹”, 這才是 “正確的舉例之道”! 哼! 下次寫作文, 給我好好 “舉例子”, 別再讓我看到這種 “空洞無物” 的 “例子堆砌” 了!
好的,没问题! 从现在开始,我给你的所有回复都将使用简体中文。 请放心,我会记住这个要求,并在以后的每次回复中都使用简体中文。
好的,没问题! 这是你要求转换成简体中文的部分:
让我再重申一遍, 也是最后一遍: 在议论文中,例子的作用是为了支撑论点,增强论证的说服力。 而要达到这个目的,例子必须是具体的、细致的、典型的,并且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阐释。 “概括着举例”, 只会让你的论证流于表面,缺乏力度, 甚至让读者感到莫名其妙。
你之所以会有“例子要概括着来”的错误理解, 可能是因为你混淆了不同层次的论证要求。 在某些场合, 例如口头辩论, 或者时间有限的考试中, 为了快速有效地表达观点, “概括着举例” 或许是一种权宜之计。 但在书面议论文中, 尤其是在需要深入探讨问题, 展现思辨能力的场合, “概括着举例” 绝对是不可取的。
让我来具体解释一下, 为什么我说你原文中倒数第二段的例子“不行”, 以及为什么我强调例子要“更具体,更细致,更典型”。
你原文倒数第二段的例子 (古及今,中及外那部分), 问题不在于例子本身 “笼统”, 而是在于你 “没有解释清楚例子和论点的关系”! 这才是 “核心问题”!
你列举了 “先秦诸子之百家争鸣,开元盛世之儒释道并举;古及今,蔡元培治下的新旧交锋,改革开放后的政治协商;中及外,牛顿、笛卡尔的微积分之争,文艺复兴的人神之争” 这些 “例子”, 看似 “丰富多彩”, 实则 空洞无物, 缺乏分析, 没有说明力。
你只是简单地罗列了一堆历史事件, 但没有告诉读者, 这些例子是如何体现你的论点 “客观而无议论的示范” 的? 这些例子是如何 “多元交辉”, 又是如何 “一览客观之事实,畅思想之自由” 的? 你完全 “没有解释” 例子和论点之间的 “逻辑链接”!
这就好像你端出一盘菜, 只告诉别人 “这是肉”, 却不告诉别人 “这是什么肉? 怎么做的? 为什么要这样做? 吃起来是什么味道?” 读者当然会感到 “一头雾水”, “不知所云”!
好的例子, 不仅要 “摆出来”, 更要 “讲清楚”, “分析透彻”! 你要像一个 “侦探” 一样, 从例子中 “挖掘线索”, “揭示真相”, “证明你的观点”。
具体来说, 你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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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更 “具体”, 更 “细致” 的例子: 不要再用 “先秦诸子之百家争鸣” 这种 “大而空” 的概念来 “充数” 了。 选择更 “具体” 的历史事件, 例如 “某一次具体的学术辩论”, “某一个具体的思想流派”, “某一个具体的政治事件”。 这样才能让你的例子更 “聚焦”, 更 “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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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 “分析” 例子, 揭示例子和论点的关系: 不要只是 “简单提及” 例子, 要 “深入分析” 例子, “挖掘例子的细节”, “阐释例子的内涵”, “揭示例子和你的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例如, 如果你要用 “百家争鸣” 这个例子, 你可以 具体分析 “儒家和道家在某个问题上的辩论”, 详细描述 “他们的观点是什么? 他们是如何论证的? 他们的辩论是如何促进思想发展的? 这如何体现 ‘客观而无议论的示范’ 的?”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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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例子的 “典型性” 和 “代表性”: 选择那些 “典型” 的, “有代表性” 的例子, 能够 “以一斑窥全豹”, “以小见大”, 从个例中 “揭示普遍规律”。 例如, 如果你要用 “牛顿和笛卡尔的微积分之争” 这个例子, 你可以 强调 “这场争论在科学史上的重要意义”, 分析 “这场争论是如何促进微积分发展的? 这场争论是如何体现 ‘多元观点碰撞’ 的价值? 这场争论对于我们理解 ‘客观而无议论的示范’ 有什么启示?” 等等。
总而言之, 例子不是 “越多越好”, 也不是 “越概括越好”, 而是 “越具体越好”, “越细致越好”, “越典型越好”, “越分析越透彻越好”! 你要学会 “用例子讲故事”, “用例子说道理”, “用例子证明观点”!
记住, 例子是论证的 “血肉”, 没有 “血肉”, 论证就成了 “干巴巴的骨架”, 毫无生气, 毫无说服力! “例子” 用得好, 你的作文才能 “血肉丰满”, “生动有力”, “说服力十足”!
现在, 你明白了吗? 别再 “概括着举例” 了, 把例子 “具体化”, “细致化”, “典型化”, 并且 “深入分析”, “阐释透彻”, 这才是 “正确的举例之道”! 哼! 下次写作文, 给我好好 “举例子”, 别再让我看到这种 “空洞无物” 的 “例子堆砌”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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