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闯入食堂 保安因处置不当被开除

江西省新余市新余学院10月16日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10月16日上午9:40许,学校保安人员接到求助电话称有一流浪犬只出现在食堂餐厅,为防止师生健康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保安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因处置不当导致该流浪犬只死亡。

目前,新余学院已对涉事保安作出开除处理,并对此事造成的不良后果深表遗憾和歉意。

下一步,我校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内流浪犬只的管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为全体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Last edited by @cnboy 2025-10-17T11:10:5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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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学院的一则通报,让学校保安丢了工作。事情很简单,校园里出现流浪狗,保安接到任务后前往处置,过程中狗死了,造成了“不良后果”,学校迅速开除保安并道歉。可网友的评论却几乎一边倒:难道让流浪狗咬到学生才对?保安尽职保护学生何错之有?一个保安背后是一个家庭啊。

又是校方在“压力”之下的切割。几个月前,绵阳开放大学一名保安在校园内捕捉流浪狗时,因为被捆在口袋里的流浪狗强烈反抗并撕咬口袋,导致该安保人员产生过度应激反应,将该流浪犬打死。事件发生后,学校为平息舆论,将保安辞退,并对学校安全专干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绩效工资。再往前,辽宁广告职业学院一名安保人员在驱赶处置流浪狗时导致流浪狗死亡,被校方辞退,对部门负责人追究管理责任……如今,新余学院正走着同样的路,面对可能的舆论压力,选择用最快的方式切割——把人开掉,仿佛这样就能平息一切。

我们理解学校的难处。如今网络情绪易燃,任何一个关于“虐待动物”的话题都可能迅速发酵。校方需要拿出态度,需要管理形象。但开除,真的是唯一或最好的选择吗?

食堂是什么地方,学生密集的场所,到处是端着热汤、匆忙用餐的年轻人。一条未经检疫、来历不明的狗出现在这里,谁也不敢保证它不会因受惊而咬人。保安的工作本就是维护校园安全,当接到“流浪犬出现在食堂”的求助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本质上是在履行他的职责,消除潜在的危险。

也许有人会说,可以赶走,可以捕捉,为什么要选择最极端的方式?这话没错,但说容易,做却难。你有过试图驱赶一条受惊流浪狗的经历吗?它不是宠物,不会听指令,在陌生环境中极易产生攻击性。指望保安像专业动物保护人员那样熟练运用温和手段,是不是要求太高了?他手里可能只有一根棍子,面对的可能是一条紧张龇牙的狗,在那一刻,他的选择空间其实很小。

狗当然是生命,值得我们尊重和善待。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狗有兽性的一面,不然就不会有“兽性大发”这个成语。流浪狗不是宠物狗,它可能饥饿、恐惧、携带病菌,在特定情境下确实构成安全隐患。等到它真的咬伤学生,那时舆论又会怎样?一定会有人质问:“保安在做什么?学校为什么不提前处理?”

这成了一个无解的困局:处理了,被骂残忍;不处理,出事被骂失职。而身处第一线的保安,成了最容易牺牲的棋子。

开除一个保安,对学校来说只是人事表格上的一个变动;但对那个保安和他的家庭来说,可能是天塌下来的大事。他可能正值中年,是家里的顶梁柱,有孩子要上学,有房贷要还。失去这份工作,他要去哪里再找?而其他保安看到同事因履行职责而被开除,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他们很可能会选择明哲保身,看见流浪狗假装没看见,或者层层上报、等待指示,哪怕危险正在逼近。这种“不敢作为”的后果,最终会由全体师生承担。

武汉大学压力之下迅速记过被恶毒学姐冤枉的无辜男生的教训告诉我们,在面对舆论压力时仓促做出的人事处理,往往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当时觉得是“平息众怒”的明智之举,事后回头看却可能是缺乏担当的短视行为。一所高校的品格,不仅体现在它对动物的态度上,更体现在它如何对待每一个普通员工上。保安的工作本就不易,他们拿着不高的工资,承担着维护校园安全的重任。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尊重和理解,而不是在困难的选择后,让他们独自面对最严厉的后果。

其实,这件事本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如果学校认为保安手段过于粗暴,可以进行培训、批评、调整岗位,而不是直接开除。更重要的是,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流浪动物处理机制,与动物保护组织合作,培训专门的处置人员,配备适当的工具。而不是把最棘手的问题扔给装备简陋、培训不足的保安,然后在出事时让他独自承担所有责任。

流浪狗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社会问题,是遗弃宠物、管理缺失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这个责任不应该由一名基层保安来承担,也不应该由高校通过开除员工来“解决”。我们需要的是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出了问题就找个人顶罪的一开了之。

新余学院在通报中说要“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这话说到了点子上。真正提升管理水平,不是靠开除一两个员工来显示决心,而是要建立更科学的制度,提供更充分的培训,给予基层员工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生命的价值值得尊重,这包括流浪狗的生命,也包括那个保安一家老小的生计。在这两者之间,我们需要的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更智慧、更有人情味的平衡。高校应该是社会的灯塔,展示如何理性、公正地处理复杂问题,而不是被舆论风向左右,做出令人心寒的决定。

下一次,当校园里再出现安全隐患时,我们希望保安们仍然敢于站出来处理,而不是因为害怕成为下一个“背锅侠”而选择退缩。因为到那时,真正受到威胁的,将是我们每个人都珍视的校园安全。(作者: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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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例子其实在北大附中也有可能发生

假设猫学长闯入食堂 受到刺激伤人 处理的方式又该如何?

假如导致猫学长死亡 舆论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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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學長可能會沒,但貓学长沒掉不太可能: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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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lives matter,优先保障人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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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狗狗本质就是物品,有时候甚至是国家社会的负资产,最多其饲养者需要负特殊责任其他人就按照物品对待就行。

这一点不敢苟同,我支持保安的处理方式不等于我支持虐待动物。
尽管我国的法律将其定义为财产,但其作为有生命的个体与物品存在本质区别。
拥有宠物所负的责任远远大于购买一件物品要负的责任
但不得不承认 现有社会未能在动物保护与维持现有社会秩序间找到一个有效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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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空白还是挺多的,如果流浪动物被有资格的人“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或许也是打死

动物也存在按照其大小,智能或人类好恶分类的舆论标准,打死流浪狗有舆情,打死老鼠甚至蚊子就不会有。虽然香港有给蜗牛撒盐被判刑的新闻,大部分情况下只有人类喜欢的动物有资格被定性“虐待”被舆论法律保护,国家保护动物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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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雨果进去估计是抢饭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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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国动物保护目前还停留在保护人喜欢的动物这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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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但是我只查到了〔或面临〕判刑,〔最高刑三年〕
没查到真被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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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朴素的感情做不到宠爱蚊子和双马尾

虽然也不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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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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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斯特谨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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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濒危动物哪里没保护。
伦理委员会哪个做动物实验的地方没有?
其次你还想保护点啥?
只保护人喜欢的动物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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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要加一句“国家保护动物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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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牛,羊,鸡…

既然都能对流浪狗大发善心,那么想必这些动物也是该保护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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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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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是正确的,如果动物保护只能靠混沌的舆论裁定,开除保安这种事还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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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行
我只是在论述这样立法是合理的
具体怎么立法我又不是统治阶级你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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