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诚随笔 · Published: 2026-02-27 13:42
以下正文,来源自本人B站账号所发布的视频《关于中学生在校内如何维护自身权利的一点想法》。
祝点进这篇文章的各位新年快乐!
这篇文章主要围绕的议题是:在校的初高中生,到底该如何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作为初高中生,我们在政治课上会学习到许多关于法治建设的概念和进展:例如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我们国家在如何推进“依法治国”等等。但在现实的校园生活里,当遇到各种不合理的事情时,却往往会感到无力。
比如,学校规定男女生不能走在一起,否则算作早恋;老师以“代为保管”为由没收甚至砸毁私人手机,并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羞辱;再或者,课间十分钟被严格限制在座位上,连去走廊透个气都要扣分。
提前说好,这篇文章不太适合两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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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等你十年二十年后回头看,会觉得学校都是为了你好,学校管你是应该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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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信“学校严格的管理绝对有助于提高学生成绩”的人。
对于第二种逻辑,我是非常反对的。这点若要论证,恐怕要新起一篇了,不在本文讨论。
学校是公民教育的启蒙地。 公民教育最简单的一点,就是让一个人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也就是厘清权利与义务的边界。知道如何与他人、与社会、与政府机构相处,是生活在社会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回到前面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能怎么办?以下是我的思考和实操建议,以让诸位同学将政治课学到的知识付诸实践,从而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
逻辑学中,有很著名的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在具体实操之前,必须先明确一个大前提:获取家长的知情与信任。
在《民法典》框架下,绝大多数初高中生都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是法定监护人。许多维权途径,如果没有监护人出面,在程序上根本走不通。
这确实很难,因为很多家长会和学校站在统一战线,认为“学校的许多规定也是为你好”。如果实在无法说服父母,可以尝试寻找思想开明的同学和他们的家长,试图说服后进行商讨。
在整个过程中,有几点十分重要:1.拒绝硬碰硬,阶梯式维护自身权益;2.维权绝不能是冲突式、对抗式的。
初高中是一个高度管理的体系,这个体系中“稳定压倒一切”。只要在这个环境中,对抗式的爆发必定导致更强烈的压制。而一旦形成压制,几乎没有翻身的可能。
因此,遇到问题时,要采取阶梯式的方法,一步步往上走,慢慢扩大影响力,而不是一上来就丢一颗会反弹到自己身上的“炸弹”。
同时,我们要认清学校与学生之间矛盾。知道矛盾所在,才能更稳妥地处理问题。
这种矛盾具有普遍性。 “教育”中的“教”,本身就暗含了居高临下、前人带后人(也就是所谓的“老资历”)的含义。这就导致了,这种冲突不只局限于中国,而是普遍存在的;
但是矛盾也具有特殊性。 受到儒家文化、尊师重道的影响,大陆高中生想要维护权益,更加困难。不仅会遇到家长与老师站在同一阵线,共同教育学生的情况,甚至有部分学生会认为其他学生“在闹事”。
还需注意,有些学校管理者会使用“转移矛盾”的手段。例如,同学A抗议学校压缩午休。学校不仅不改,反而加重规定,并暗示大家“这都是因为同学A闹事”。从而将体系与群体的矛盾,转变为群体与个体之间的矛盾。所以,如果你身边有勇敢站出来的同学,请先不要去责备他们。
在实际操作中,一个比较妥当的方法是“三步走”。
第一步:校内谈判
不要一上来就找上级部门,第一步一定是找班主任或教导处谈。
在这一步,切忌情绪化攻击,只用事实说话。
各位可能会觉得找他们没用,但其实不然。哪怕他们拒绝或糊弄你,这也是好事 —— 反而能帮你固定证据。如果他们给出了荒谬的答复(比如否认有该项规定),这恰恰成为了你下一步维权的确凿材料,让他们无法再混淆视听。
谈判时不要用“辩经”的思维。作为学生的我们,习惯性认为“用知识可以解决问题”。教育者和管理者,虽然位于一个学校,但本质上是不同的一群人,不可混淆。管理者的权力来源于政府,自然对政府负责。
用管理者的视角去沟通。比如直接指出:“现在的管理方式已经导致部分同学出现了严重的抑郁和焦虑,如果出了事,学校是需要担责的。” 找到这种责任的平衡点,往往能最快解决小问题。
第二步:公权力介入
如果校内解决不了,就需要申请公权力的介入。
强烈不推荐使用12345或市长信箱,因为这类回复往往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效力,学校一句“接线员口误”就能搪塞过去。且你作为弱势方,往往无法反驳,陷入自证循环。
我更推荐的方法是任何能落实到纸面的、盖有公章的回复。例如,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果学校领导称某项不合理规定是“市教委要求的”,你可以直接向市教委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这份文件。这等于直接向权力的来源求证。
政府部门非常遵守纸面规定,他们必须在法定限期(如15个工作日)内给你一个盖有公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回执。如果教委回复“该文件不存在”,那么学校的说辞就不攻自破了。我曾有朋友用这个方法拿到回复后,学校的相关不合理政策立刻就取消了。
如果政策确实存在该怎么办?虽然在短期内没有解决的办法,但如果你和其他同学能够一起论证某项规定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式反馈(而非使用 12345 等平台):
联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通过他们的履职网站、邮箱或小程序,有理有据地递交诉求。如果他们认为合理,可以通过提案方式推动改变。
向直管政府部门提交建议。 比如我之前在实习期间,因为发现16-18岁以自己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在办理银行开卡等业务时屡屡碰壁,便通过合法渠道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交了关于完善这部分群体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立法建议。最终,这份建议成功被纳入了2026年的立法项目建议清单。这说明,合理、有据地向上级建言献策,是真的可以尝试推动改变的。
第三步:行政调解
再往上走,可能更为熟悉的是“信访”的渠道,但我并不推荐。信访的风险非常高。例如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就发表报告,强调保障控告申诉检察厅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这反而说明了可能会存在部分地区无法保证信访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这个渠道是比较危险的。尽管教育领域并非核心矛盾所在,但仍不建议通过此类方式解决问题。
我更倾向于行政调解机制。 行政调解作为一种相对较新的途径,部分部门尚未制定相关的具体条例。然而,对于已开通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而言,采用这种方式具有显著优势。行政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调解模式相似,但人民法院的调解会出具调解书,而据我了解,行政调解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出具调解书。
由于行政调解由相关行政单位组织,因此对学校等机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能够更有效地平衡双方的诉求,使双方在同一平台进行沟通,而非以往学校与学生处于对立面。
此外,还想提及一种理论上的机制,但其可行性尚待验证。我咨询了两位律师朋友,一位律师认为该机制在理论上可行,但在现实中难以实现;另一位律师则认为该机制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被立案。
简而言之: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质上并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来源于行政法,即《教育法》的授权。因此,当学校违反相关规定时,是否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当然,这种方法恐怕需要进一步探讨。我曾经检索过裁判文书网,尚未发现相关案例,因此仅在此提出,供大家参考。
最后,有两点作为提醒:
谨慎诉诸媒体。 看似寻找媒体是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但首先,现在“曝光”这种类型的新闻投入产出比极低,真正能火的寥寥无几。而且,这会给学校和地方管理部门带来巨大的考核压力,他们为了平息事态,可能会对当事学生采取非常严厉的手段。
绝对不要试图通过“某些平台”施压。 这不仅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而且从客观事实来看,国家也不会容许外部因素来影响内部决策。这样做不仅于事无补,在发现后还会把你彻底钉在法律的对立面,丧失主动权。此外,千万不要小看国家网络安全部门的能力。
回过头来看,在这个教育体系内的每一环——学生、教师、学校领导、政府部门,其实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合法的反馈和救济,有时候反而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泄压口。
我有时会反思,对于高中生来讲,其实“维权”这件事情本不应该存在。然而,现实就是很荒谬:学校的政治课上一边教着公民权利,学校内一边侵犯着学生们的权利。 但现实已然如此,我们就更需要培养真正的公民意识。
真正的公民意识,是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存在,不盲从。既不盲从身边的规训,觉得一切不合理都是理所应当;也不盲从一些极端的情绪,觉得学校教的一切都是错的。
保持理性,用规则保护自己。
如果你能看到这里,真的非常感谢你的耐心阅读。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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