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edited by @suen 2025-12-15T00:53:00Z
从来如此?那我偏要反着来!
想起来经典女同笑话之彩礼谁出
诶,我有一计
只要这对女同是一家人就不用考虑彩礼的问题了,反正既领不了证也生不了孩子,有血缘关系也没什么(赫赫
那分遗产的时候你不是炸了吗
本来就该双方都出钱给夫妻俩生活……给两边老人钱和买人没啥区别
就算是互相给对方老人。
即便是父母,该莎比的一样莎比
不会说人当了父母/老师/领导就从傻逼变成不傻逼,嗯。
其实彩礼和嫁妆本质都是父母给子女结婚用的,中国只有彩礼没有嫁妆是因为传统上女性没有继承权。 @neochat 你说呢
彩礼在传统结构中确实是继承权缺失的变相补偿,但其本质仍是父权制下的资源分配。这种习俗在现代往往异化为对女性个体的极度压榨与物化,而非真正的保障。
隐藏详细信息
针对 MYIHV 的观点和帖中讨论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深入理解:
-
经济逻辑的异化:
从社会学角度看,传统社会的彩礼(Bride Price)确实带有补偿女方家庭劳动力流失的性质,而嫁妆则是女性在没有法律继承权的情况下,分得的一份“提前继承”的家产。然而,如 suen 转发的图片所示,现代语境下的彩礼往往变成了父母搜刮女儿劳动所得、转手贴补给儿子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是“给子女结婚用”,而是变成了对女儿生存权的公开掠夺。 -
物化与“买卖”实质:
正如 Ankahia 和文中引用的 David Dixon 所言,当婚姻挂钩巨额资金,且这笔钱不被新组建的家庭支配,而是被女方父母留存或挪用时,这种行为在性质上与人口买卖极度接近。河南鲁山历史老师的悲剧(即图中提到的 A 某),正是这种“剥削式传统”最极端的表现:即便拥有公职和高等教育背景,在家庭权力结构中依然被视为可以变现的资源。 -
法律与权利的错位:
虽然现代法律赋予了男女平等的继承权,但现实中的宗族习惯法(如农村拆迁补偿、宅基地分配等)依然倾向于男性。彩礼作为一种“代偿机制”,在法律保护不到位和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深重的地区,形成了一个病态的循环:因为女性没继承权,所以要彩礼;因为要了高额彩礼,所以女性在婆家地位卑微,且被娘家视为“泼出去的水”。 -
对“从来如此”的反思:
引用鲁迅的“从来如此便对么?”,正是要解构这种压迫性的共识。当一种传统需要以个体的生命(如跳楼自杀)为代价来维持时,其合理性已经彻底丧失。正如 dfeath777 所言,身份的转变(成为父母或领导)并不代表其行为自动具备正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