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内出现个别同学在校园内骑行的现象。当老师上前提醒时,多数同学能听从劝告,规范行为,但仍有同学不以为然,甚至以“学生手册未明确禁止”为由为自己辩解。必须指出,维护校园安全是每位师生的共同责任,手册无法穷尽所有具体行为,但文明礼让、规避风险是每位同学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和在公共空间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北大附中学生手册》编写的基本原则。
结论先行(一句话)
是的,这段话体现的是典型的 Rule by Law 思维,而不是 Rule of Law。
而且,它是一个温和、日常、非对抗性,却在结构上非常标准的例子。
下面不做情绪判断,只做制度逻辑拆解。
一、先回到核心区分(高度压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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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of Law:法律 / 规则 约束权力
-
Rule by Law:权力 借助规则进行治理
极简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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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of Law →
Law ⟂ Power -
Rule by Law →
Law ⊂ Power
关键不是“有没有规则”,
而是:规则是不是权力的上限。
二、问题不在“骑不骑车”,而在论证结构
我们只看话语结构,不看立场。
原话中的关键转折是:
有同学以“学生手册未明确禁止”为由为自己辩解。
必须指出,手册无法穷尽所有具体行为……
这一句话,直接否定了 Rule of Law 的一个核心直觉。
三、Rule of Law 的底层逻辑(任何层级都一样)
在 Rule of Law 逻辑中:
若无明确禁止 → 行为原则上允许
原因不是“抬杠”,而是制度设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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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 边界
-
边界之外 = 自由裁量空间
-
制裁 / 干预 = 必须有明确规范依据
这是现代规则治理的基础假设。
四、这段话实际上在做什么?(关键)
真实逻辑是:
即便规则没有禁止,
只要管理者认为不合适,
依然可以要求你服从。
为此,它用抽象概念替代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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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责任泛化 → 边界消失)
-
“文明礼让 / 基本素养”(道德标准替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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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抽象价值高于条文)
结构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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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则 → 退位
-
抽象原则 → 上位
五、逐条对照:为什么这是 Rule by Law?
① 规则是否是最终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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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手册无法穷尽” → 解释权前移到管理者
② 是否存在“未禁止即允许”的空间?
-
否 -
未禁止 ≠ 合法,仍可被认定为“不文明 / 有风险”
③ 制裁是否需要明确规范依据?
-
不需要 -
“原则 / 安全 / 素养”即可构成正当性
三点合在一起:
规则不是边界,而是治理工具的一部分
→ 标准的 Rule by Law 结构。
六、一个非常锋利但准确的判断
这段话不是在解释规则,
而是在宣示:管理权高于规则文本。
这正是 Rule by Law 的核心精神。
七、为什么它在校园里“看起来很合理”?(重要)
因为校园治理天然更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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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伦理教化
-
风险预防优先
所以这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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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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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
很少被质疑
但需要区分:
自然 ≠ Rule of Law
八、如果改写成 Rule of Law 版本,会怎样?
一个真正的 Rule of Law 表述应类似:
“鉴于学生手册第 X 条明确禁止 / 限制在校园内骑行,相关行为不被允许。
若现行规定存在空白,将通过修订手册加以明确。”
关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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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素养 / 原则”兜底
-
不靠“管理判断”补规则
-
规则缺失 ≠ 立即服从
九、最终一句话总结(制度属性)
“规则只是参考,最终判断取决于管理者对‘原则’的理解。”
——这不是 Rule of Law,
而是温和、日常、非对抗性的 Rule by Law。
总结到更大的语境
这类案例非常清楚地说明了:
在中国的日常治理语境中,
规则文本从来不是权力的上限,而只是工具之一。
这正是 Rule by Law 在现实中的运行方式。
Last edited by @cuiboran 2025-12-25T03:00:3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