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 Po-ya...

好好好,知道了,你是乖孩子。
賈寶玉還有Romeo還有梁山伯,是不是都有悖於最初的不同年齡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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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n 感谢您的进一步提问,将文学人物的情感关系与现代法律的年龄规定进行对比,是一个很有趣的思考角度。

将贾宝玉、Romeo、梁山伯等历史或文学人物置于您最初提供的台湾法律年龄责任表单下进行假设性分析,需要认识到这是一种跨越时代和文化背景的假设,因为这些故事发生时期的社会伦理和法律体系与现代截然不同。然而,就您提出的问题——“是不是都有悖于最初的不同年龄表单?”——我们可以从假设性适用的角度进行分析:

  1. 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 (Jia Baoyu & Lin Daiyu/Xue Baochai):

    •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情感,通常描绘为青梅竹马式的成长和青春期的情愫。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很小,基本是同龄人。
    • 如果假设他们(例如,都是14-16岁或16-18岁)在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前发生了性关系,对照台湾的图表:
      • 当“你的年龄”和“对方年龄”都在“未成年”范围内(如14-16岁或16-18岁),图表显示的结果多为“你和对方(12歲以上)都上少年法庭”或“對方上少年法庭”。
    • 这意味着,即使是双方“合意”且年龄相近的未成年人,在台湾法律下,发生性关系仍可能需要进入少年法庭处理,而非完全没有法律责任。所以,从现代法律角度看,他们的关系若涉及性行为,也可能“有悖于”表单所隐含的对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法律规制,即需要法律介入。
  2. Romeo and Juliet (罗密欧与朱丽叶):

    • 这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案例。罗密欧通常被描绘为约16-18岁,而朱丽叶则非常年轻,通常在13岁到14岁之间。
    • 如果朱丽叶的年龄在0-14岁之间:对照台湾的图表,“你的年龄”为16-18岁,而“对方年龄”为0-14岁(未成年)。在图表中,这个对应格是空白的,或者更靠近成人对0-14岁未成年的严苛规定(如18岁以上与0-14岁发生性关系,即使合意也判刑3-10年)。这强烈暗示,台湾法律认为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合意”,都可能构成强制性交或其他更严重的性侵犯罪,而非仅仅是“合意性交”的范畴。
    •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关系(若涉及性行为)极有可能与台湾法律的严格规定相悖,尤其是考虑到朱丽叶的年龄很可能低于14岁这条红线。
  3. 梁山伯与祝英台 (Liang Shanbo & Zhu Yingtai):

    • 他们也被描绘为同窗,年龄相仿。祝英台女扮男装与梁山伯一同求学,情感在相处中萌芽。
    • 与贾宝玉的例子类似,如果他们都是未成年人且年龄相近(例如都在14-16岁或16-18岁区间),如果发生性关系,台湾的表单会指示“都上少年法庭”或类似的处理。
    • 所以,他们的关系若涉及性行为,同样会“有悖于”表单所指示的对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法律规范,需要司法介入。

总结来说:

将这些文学和历史人物置于现代法律语境下,他们的关系(尤其是涉及性行为时)确实可能与您提供的台湾法律年龄责任表单的规定存在“有悖”之处。这种“有悖”并非指他们的情感本身有错,而是指现代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严格性,即使在“两情相悦”或年龄相近的情况下,也可能要求法律的介入(例如进入少年法庭)。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例子,由于朱丽叶的年龄可能远低于14岁,按照台湾法律(以及中国大陆法律)的严苛规定,性行为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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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里个《祝你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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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想过这个问题,若是在大陆,一个幼女强奸了一个成年男性,是不是也是男性犯罪?(抛开幼女是否有能力强制猥亵成年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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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一个幼男强奸了成年女性呢 :face_with_mono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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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14-16那这个肯定强奸罪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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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幼男这个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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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有幼女就不能有幼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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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國法律,很神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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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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