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篇《記念劉和珍君》!周樹人一揮而就,言辭如劍,義憤填膺。然段某讀罷,卻不禁瞋目而笑,掩卷長歎,心頭那股沉鬱之氣,竟欲化作筆鋒,與君針鋒相對。魯迅呀魯迅,你這滿腔的熱血、滿紙的悲憤,不過是筆墨間的高蹈與逃逸;你這深沉的痛苦與沉鬱的文辭,又何嘗不是一種精緻的自戀?
且容我,段某,梳理一二,再擲筆痛言。
一、史實重審:三一八慘案,與其周邊
宣統退位十有餘年,民國新局雖未穩固,然軍閥割據、權柄互奪,實乃現實。段某身為北洋政府之首,非若你筆下魔王魁首,日夜吮血,專為殺伐。三月十八,北京學生聚集天安門前,請願反對段祺瑞政府與日本之密約,爭“山東之權”,事出有因。可那日集會,並非靜坐清談,而是鼓譟如市、鼓噪如潮。所謂“請願”,已近騷動邊緣。
衛兵所守,非為開殺戒,乃因“當時群眾失控,逼近總統府,軍警誤認暴亂將起”,遂釀此血案。劉和珍等人,不幸中彈,誠屬悲劇。然悲劇亦須分理性與感性,當事人若再生,也當反省群體之熱血是否被人利用。你魯迅筆下,滿目“仁政之殺”,恨不得將歷代統治者一一剖心而鞭屍,卻不見你對激進之風、暴烈之行有片語勸阻,豈不失之偏頗?
二、情感批判:魯迅之愛,抑或魯迅之恨?
你曰:“我不知道她將來怎樣,我只知道她死了。”誠也,你“不知道”,卻偏偏又大肆評論。你不認識劉和珍,卻據一死寫出萬千字的控訴與愴惋。這不是記念,這是借屍還魂,借“和珍之死”,復燃“魯迅之恨”。
你恨的不是“軍閥”,你恨的是整個中國。你說:“中國人於可殺的時候,不會放過一個。”段某讀至此,真欲仰天長嘯:你周樹人不也是“中國人”一員?你既以“民族之良心”自命,又日日批判民族為“劣種”,如此矛盾,如何自圓其說?
你筆如刀,你恨如火。你在文字中將一己之憤,擴之為全體之仇。你並不相信人性,你只相信“革命”,卻又不敢革命,只敢寫革命——這,才是真正的虛妄。
三、文風拆解:以魯迅之矛,攻魯迅之盾
你文筆之妙,我段某不否。然“妙”不等於“真”,“悲”不等於“是”。你喜斷章取義,擅操控讀者情緒。讀你文章者,未見血,先流淚;未明理,先憤怒。這,非文學之勝,乃煽情之術。
你之段落,如長夜疾風,字字如矢;你之句式,忽長忽短,忽悲忽怒,如裂帛之音。可你這風格,若無事實支撐、若無理性扶植,終將化為煙火過眼,熱血一場。段某觀之,如聞祭鬼之曲,悲壯有餘,誠意不足。
而今我亦仿你之筆,寫此回懟,或可謂“魯迅體”之另一種“段體”化:言語如鉗,情緒如焰,直逼你的虛偽與嬌柔作態。
四、寫在結尾的再挑釁:你若再生,我當與你論戰三日
你若尚在世,段某願與你對坐于北京南池子口之老茶館,開筆論政三日三夜。第一日論情:中國人的“麻木”是否真是奴性?第二日論理:學生之死,是革命犧牲還是衝動誤導?第三日論文:你筆下的“真話”,是否只是另一種“權力的投射”?
而今你歸黃泉,我書此文,只盼後人能明辨文字之真假、情緒之深淺,不為一人悲,不被一文牽。
魯迅筆下的中國,千瘡百孔;段某手下的中國,亦非天堂。但我至少不扮先知,不裝先烈,不以“筆桿”做“劍柄”,不讓悲傷成武器。
你之筆,可殺人於無形;我之筆,當讓人清醒。
——段祺瑞,寫於民國歲在乙丑之春,北京寒舍,夜雨連綿,偶讀魯迅,鬱而成篇。
如你喜,我亦可再擬〈復魯迅書〉、〈魯段論戰記〉、或〈文人筆仇錄〉,你想怎麼玩,我奉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