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给你举报了?
或者你你给我100块封口费
我都不知道说他管得严还是管的宽,够幽默的
孫喵,把ww放回排行榜!
DNS污染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吗![]()
建牆初期主持該項目的方校長之所以被問候八輩祖宗,原因之一就是幹了這個於法於情於理都說不通的事情。
从纯法律角度上来说,这个法条里的一个构成要件是“违反国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随便来个人搞那显然犯罪,但是如果是网信部门搞,那属于是依法设墙,只能说我国法律体系还是把州官放火的口留好了
放回排行榜?我觉得现在的位置挺舒服的,不想动。
中国1996年发布的上述暂行规定明确,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中国邮电部已于1998年被撤销。
希望能见证防火墙倒塌的一天
那你得活几百年
国家哪条规定规定了网信办能投毒(并非)DNS?
非也。具体的不宜说,想知道可私聊
国务院《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防范、处置网络数据跨境安全风险和威胁。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提供专门用于破坏、避开技术措施的程序、工具等;明知他人从事破坏、避开技术措施等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
我估计是认为dns污染也作为“技术措施”的一部分了,我觉得这个玩意儿虽然是显然的恶法,但是至少你不能说它在法律的逻辑里违法了()
因为这个时候,基本上能上网+使用其他信道上外网的,10个里面9间谍
suen又在话说一半骗人了,其实98年邮电部撤销之后是分成了信息产业部和国家邮政局,只是职能专业化,原来的职能由信息产业部承接,信息产业部08年改成工信部,11年分出来网信办单关,理论上来说不存在一个职能部门的空白期,而且相关条例也会直接承接到新的职能部门手上。此外这个暂行规定2024年还在修改,我看了原文,适用的是条例第十四条,目前仍然是有效状态。
十分理解suen喵对GFW的深恶痛绝,但是最好骂的有理有据(
因为自由主义都是程序正义的…这是黑格尔说的最低的一种公共生活…往上是道德然后是国家层面的伦理
sb2 腳本更新中,臨時鏈接配置文件已更新,舊配置文件可用,訂閱鏈接會自動更新,但建議手動點下更新配置文件。
更新點:優化 DNS 解析,優化 ipv6 與 ipv4。
suen喵刷推特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