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

关于责任对象,核废水和侵华战争是非常有意思的对照。

核废水的事故是人为事故,具体而言,就是当时那位操作员的事故。没有任何人民的意志,民族的精神,历史的要求能为那位操作员分责。同时,也意味着没有任何民族和人民有可能为其承担道德责任。
而日本国民可算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但最终却是“日本”整体承担了罪责。为什么?只是因为利益。因为从个人那里没有办法追究足够的赔偿,个人没办法支付他所造成的损失。

侵华战争也是人为的,当时日本最广大的人民都参与其中,你可以认为是法西斯主义的责任,也可以认为是民族的责任。
无论如何,当时的那些人都死了,最终是当代“日本”要承担责任。为什么?也只是因为利益。基于父债子偿的想法,这笔账总是“需要”有人来还上。

现在两边的仇日教育也好,参拜神社也好,归根到底是统治者的统治手段,出于统治者的利益。两边的政府都希望你能把这个仇恨,这种冲突传递下去。为了肉食者的账本而激起的这些所谓的仇与恨,我觉得,是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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